积极分子入党必须履行的入党手续
接收入党积极分子入党应履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对发展工作提出的具体要求,按入党手续的各项具体规定办理。其间,有大量的培养教育、考察政审等具体细致的工作要做。发展党员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必须做到手续齐全,程序完备。
在履行人党手续的过程中,前后要有哪些工作要做?有哪些工作需要组织来做,又有哪些工作是需要自己做的?作为入党申请人,我们应当如何正确认识和对待这些工作,又怎样在整个工作过程中与党组织主动配合,顺利做好这些工作,下面我们从总体上了解一下履行入党手续需要了解和掌握的工作程序。
履行入党手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申请人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党组织对要求人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政治审查;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写出发展党员的考察报告;确定入党介绍人并明确职责;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做出决议,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谈话;上级党组织集体审批;组织被批准入党的预备党员进行入党宣誓;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向党组织提出书面转正申请。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组织批准,转为正式党员。需要强调指出的是,履行入党手续不是单纯的技术性T作,而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是对申请入党同志的一次政治教育和组织审查,是从组织制度上保证把确实具备党员条件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以保证党的纯洁性的一个重要步骤。因此,在履行入党手续时,必须严格按照党章的有关规定执行。下面具体谈一下履行入党手续过程中的有关内容和要求。
1.进行政治审查的意义和要求。对入党申请人进行严格的政治审查,是党的基层组织在履行人党手续过程中,必须认真做好的一项重要工作。党组织掌握每个入党申请人的政治历史和政治表现,是保证党员质量,纯洁党的队伍的重要一环。当前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
2.必须认真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党章规定:“党的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入党的人,要注意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这一规定体现了党的群众路线的优良传统,有利于考察发展对象,保证新党员的素质和质量。申请人党的人生活在群众之中,群众最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和学习等真实情况。有少数人党动机不纯或者思想上存在一些错误认识的人,在组织面前表现得很积极,向组织汇报思想也很及时,思想汇报也写得很感人,在入党介绍人面前也表现得很好,可是在群众中间,在日常生活、学习和工作当中,却完全是另外一种样子,在群众中不仅没有一定的威信,反而很让大家反感。如果让这样的人加入党的组织,就会在群众中造成消极影响,甚至会让一些比较优秀正直的进步青年对入党产生反感。一般来说,一个成熟的积极分子,应该是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的,比较有号召力和影响力的同志。,所以,党支部在接受新党员前,必须充分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发展对象的意见。征求意见的方式方法可灵活多样,可以组织开各种座谈会,也可以个别征求意见。目前,有些地方和单位,对发展对象的各方面情况分门别类制成表格,以“优秀率’’的定量方法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效果不错。
3.党支部写出发展党员的考察报告。对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积极分子,在发展其入党前,党支部要写出考察报告。考察报告是上级组织综合审查申请人的历史、人党动机和现实表现、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依据材料。其内容应包括以下四部分:(1)本人基本情况。主要有本人概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入团年月、家庭出身、籍贯、一r作或学习单位、现在职务、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等)、简历、奖励、有无历史问题和结论如何等。(2)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姓名、性别、政治面貌、现在职业、现实
表现、有无历史问题、结论如何等。(3)本人表现情况。主要是政治、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表现,入党动机及对待入党的态度和按照党员标准衡量还存在哪些缺点。(4)党组织培养教育情况及对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发展的意见。
4.确定入党介绍人并明确其责任。发展新党员,是党的建设中的一件重要事情,关系到党的组织是否纯洁,党的战斗力是否坚强。所以入党介绍人对党和被介绍人都负有重要责任,一定要在党组织领导下,积极做好这项T作。按照党章规定,申请入党的人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除特殊情况外,一般必须找本支部的正式党员担任。他们可以是负责培养发展对象的正式党员,也可以是党支部推荐的其他党员。入党介绍人,可以由入党申请人在与自己联系和对自己了解的同志中找。如本人找不到适当的同志,也可以
由党支部确定,并通知入党申请人。被给予留党查看处分的党员,在受处分期间,不能做人党介绍人。但在吸收党员的过程中,可以发表自己的意见,但没有表决权。预备党员也不能做人党介绍人。在讨论吸收党员的会议上,预备党员可以对入党申请人发表意见但没有表决权。
入党介绍人的工作,对党、对被介绍者都负有重要责任。一般来说,应当做到以下几点:(1)考察被介绍人的历史和现状。认真了解和弄清被介绍人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及其政治历史、思想品质、现实表现、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并如实地向党组织做出负责的介绍,不准采取马马虎虎的态度。更不准有意隐瞒和歪曲事实真相。(2)做好被介绍人的培养、教育工作。要经常找被介绍人谈话,深入了解他们的内心世界,从思想上进行帮助。要对他们进行党纲、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进行马列主义、毛
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的教育;进行党的历史和革命传统教育,帮助他们提高对党的认识,端正入党动机。(3)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被介绍者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4)指导入党申请人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在志愿书中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填写时不要以提“希望’’的形式代替缺点,不要笼统写几句赠言,或只简单地写“同意入党”等字样。既要充分肯定优点和成绩,又要诚恳地指出缺点和不足。做到对优点和成绩不夸大,对缺点和难题不回避,措词要准确。在填写人党介绍人“担任职务”这一栏时,应包括现在担任的党内外职务,如职务较多时,可填写主要职务。(5)在支部大会讨论时,负责介绍入党申请人的有关情况,介绍人的发言应与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填写的“入党介绍人意见”一致,但是不宜照本宣读,会上的介绍则应详细些,以便于参加支部大会的党员了解发展对象的情况。
5.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志愿书是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审套的主要依据。它记载了一个党员入党时主要情况和党组织的审批过程,表明了党组织吸收一个同志入党的严格手续和党组织的严密性。所以,要求加入党组织的同志必须严肃认真地填写《入党志愿书》。(1)在填写《入党志愿书》前,党支部负责人应事先对入党申请人进行教育和引导,将《入党志愿书》内的项目及其包括的内容向其解释清楚。入党申请人严肃认真地按照《入党志愿书》的项目,填写清楚,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最好是写好
草稿,然后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能随意涂改。在贴相片处,要贴上申请人的近期脱帽一寸照片。(2)填写“姓名”中的“曾用名”这一栏,系指在读书和工作期问曾经使用过的正式名字,按使用先后顺序填写,如果“曾用名"较多,可选择主要的填写。偶尔使用的笔名、假名不作为“曾用名"填写。(3)“文化程度"一栏主要按学历填写,亦可按现有的实际文化水平或其他专业知识程度填写,或注明“相当初中"、“高中”或“大学学历”。(4)“家庭出身”一栏,应填写取得独立经济地位前的家庭阶级成分。家庭出身,府按其父母的职业来定。(5)填写“入党志愿’’这一栏时,着重写本人对党的认识。还要写明自己的人党动机和目的,主要优缺点以及明确地表示党组织批准或不批准入党的态度。在填写时,要联系自己的思想认识实际,不要单纯地照抄党章或其他有关资料。(6)填写“本人经历”一栏,×年×月X日,一般从开始上小学时填起;起止年月前后要衔接“何地、何部门"应写全称;¨何职务”应写明具体职务,兼职较多者,可填写主要的;“证明人"应写最熟悉本人情形的人或在一起学习工作的人。(7)填写“奖励’’和“处分"一栏时,“奖励"应把表彰、奖励等情况写清楚,“处分"系经组织批准决定执行的行政处分或团组织纪律处分等。受批评教育,不算处分。(8)“家庭主要成员”一栏,主要填写本人的父母(或抚养者)、配偶和子女,以及和本人长期在一起生活的人。(9)“主要社会关系’’一栏,主要填写同本人有密切来往和对自己影响较深的亲戚、朋友,如外祖父、外祖母,岳父、岳母,舅父、舅母,伯父、伯母等。“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应包括他们的称谓、姓名、职业、政治面貌、有无历史问题等。已去世的,也应填写,并注明去世年月。(10)“本人成分’’,指的是本人参加革命工作前的个人社会成分。(1 1)“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一栏,主要填写本人需要向党组织说明而在其他项目中又不好填写的问题,或以上某些项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例如历史上曾有的重大历史问题,或者在已故的亲属关系中解放后被人民政府和司法部门惩处(包括被停职、隔离审查、拘留审讯),现在尚末作结论和处理的问题;一时无法查清的问题等等。(12)如表上有的项目没有内容可填时,应该注明“无"。如果入党申请人文化程
度低,填写有困难时,党支部可指定一名党员按照申请人的口述代为填写。填写时要尽量按本人的原话,真实地记录,做到代笔而不代认识。否则,会失去填写《入党志愿书》的意义,会影响党对入党申请人的了解。
6.召开党支部大会讨论。接受新党员入党,必须经过支部人会,要有半数以上的党员参加。大会由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主持。发展党员的支部大会,一般来说应切实注意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认真做好发展党员支部大会的前期准备工作。这些准备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支部委员会要认真检验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听取入党介绍人汇报,收集党外群众的意见,切实弄清发展对象的思想觉悟、政治品质、工作表现、入党动机、历史情况、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然后召开支部委员会进行
研究,提出是否同意该同志入党的意见,草拟支部大会决议,准备提交支部人会。在做好这些工作以后,支部委员会认为可以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时,即可召开支部大会。(2)严格按照发展党员支部大会所规定的程序进行。这些程序主要是:由大会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全体与会人员起立,唱国际歌;入党申请人向大会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其他问题和主要优缺点;入党介绍人介绍申请人的主要情况、培养教育情况和能否吸收申请人人党的意见;支部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对申请人的审查情况及其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情况;到会党员应充分发表意见,并由申请人谈自己对大家所提意见的看法及今后的决心;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采取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议;由入党申请人发表对表决结果及参加支部大会的感受;由积极分子代表发言、自由发言,谈对本次支部大会的感受和对人党申请人的期望;由党支部书记总结发言,提出要求,并布置支部今后的党员发展工作;闭会。
支部大会通过吸收申请人人党的决议后,支部委员会应将决议填入申请人的《入党志愿书》。决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申请人的主要优缺点。(2)支部大会的表决。要写明应到会和实到会的党员数,其中有表决权的党员数,表决时同意、不同意和弃权的党员数,以及通过决议的口期。(3)署上支部的名称,党支部书记签名盖章,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召开支部大会必须注意如下事项:(1)要保证出席人数。吸收新党员的支部大会,全体党员都应参加,如果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实到人数不足应到会人数的一半,支部大会不能举行;虽超过半数,但缺席人数较多,一般也应改期举行。(2)入党申请人及其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如入党申请人因故不能参加时,支部大会应改期召开。在支部大会进行过程中及最后表决时,入党申请人应自始至终参加会议。支部要教育党员坚持原则,对入党申请人的情况要实事求是地发表意见。同时,人党申请人应虚心听取同志们的意见,正确对待同志们的批评帮助,特别是要正确对待对自己入党有不同意见的同志。在一般情况下,两名介绍人都应出席会议。如遇特殊情况,介绍人中一人不能出席,但在会前已向支部作了负责的介绍,支部大会也可考虑同意只有一名介绍人出席,不影响大会讨论。(3)支部大会表决时,入党申请人不必退席。(4)在讨论表决时,如果有少数同志提出相反意见,又属于正常情况,不影响讨论通过时,不要强求统一认识。如果持相反意见的人数较多,影响表决时,则不要匆忙做通过与否的决定,可暂时休会。会后进一
步听取意见。等时机成熟后,再召开支部大会进行讨论表决。如果赞成票还是不能超过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党员数的一半,或刚好一半,就应当作没有通过表决。(5)在讨论表决时,表示弃权。在原则上是允许的。但这不是积极的态度,不应提倡。对发展某个同志入党,党员应当明确表示自己的意见。如果感到对某些情况不够了解,应当在会上提出来,把情况弄清楚,而不应该随便放弃自己的表决权。(6)为了使每个党员都有充分的时间表达自己对入党申请人的意见,每次支部大会讨论的人数不宜太多。.一般情况下。每次支部大会只讨论一个人人党。如果一次党支部大会讨论的人数在两人以上,必须讨论一个表决一个,不能两个一起讨论后再一起表决。(7)在支部大会讨论吸收党员时,可以吸收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参加支部大会,参加会议的入党积极分子可以推举代表发言和自由发言。(8)在召开支部大会时,要认真做会议记录。会议记录的要求是:写清会议时间、地点、内容、记录人、会议主持人,应到、实到、缺席党员人数和缺席原因,会议进行情况,会上发表的意见,表决形式和结果。会议结束后,应由党支部书记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盖章。发展党员的支部大会记录是支部大会召开情况的真实记载,是检查支部发展党员手续是否完备的第一手资料。因此,各基层党支部尤其是农村支部的同志,要克服召开支部大会做记录不做记录无关紧要的思想,必须严格认真地按照要求,指定专人做好发展党员支部大会的会议记录工作。
7.上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章规定,吸收党员要经过“上级党组织批准"。这项工作极为重要,一定要认真负责地进行。所谓上级党组织主要是指党的基层委员会(简称基层党委)。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简称党总支),一般不批准发展党员。人党申请经支部大会通过后,总支委员会应及时进行讨论,帮助审查,然后将支部报送的入党申请人的有关材料和总支讨论的意见,一并报基层党委审批。少数单位,如县以上党委直接领导的独立单位的党总支,大型厂矿企业直属的分厂、大专院校直属的分校党总支,领导干部配备较强、有专管组织工作的机构或人员,能够保证党员质量,经过县以上党委授权,也可以审批。各地在具体规定哪些党总支可以审批发展党员时,要从实际出发、从严掌握。党总支审查或审批发展新党员时,应将审查或审批意见填写在“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栏内,并由总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支部履行手续完备后,将《入党志愿书》、发展党员考察报告、积极分子考察表、函调材料、入党申请书、自传等材料一并上报上级党组织审批。上级党组织批准吸收新党员是最后一道手续,应积极慎重,确保党员质量。上级党组织在讨论审批时,必须对入党志愿书、介绍人意见、支部大会决议以及申请人党人进行认真负责的审查。如果发现还有某些情节需要弄清,应抓紧弄清以后再考虑批准。支部大会召开时间已超过6个月的,要退给原支部进行复议。如仍同意申请人人党,应由支部书记签署意见后,报上级党组织再进行讨论。对未经支部大会重新复议,上报的《入党志愿书》已经超过6个月的,上级党组织不能审批。上级党组织审批后,按党章规定,在《入党志愿书》上写清楚被批准对象的预备期从何年何月何日算起。党支部在接到上级党组织的批准通知书后,要在召开党内会议时宣布,并应及时告诉预备党员本人和安排其参加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如果入党申请人经审查不具备党员条件,上级党组织不批准其入党的,其《入党志愿书》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