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成立工作领导组。
成立了由镇主要领导任组长、第一副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张新镇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各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建立了领导组办公室成员例会制度,适时研究并解决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中涉及的疑难问题。
二、召开专门工作会议。
按照县政府部署和要求,我镇及时召开了张新镇《财政权力清单、责任和服务清单制度》的自查自纠工作会议,从各单位抽调人员,按照分工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三、制定详尽实施方案。
制定了《张新镇财政权力清单、责任和服务清单制度实施方案》,坚持“谁的职责谁梳理,谁梳理的谁负责”原则,细化任务,责任到人,统一协调审核,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监督,保证行政权力清理工作落实到位。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和步骤,制定工作推进的完成时限、工作内容、工作要求、责任人、参与单位等,积极抓好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了我镇财政“三个清单”制度清理工作有章可循、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四、工作高标准严要求
紧紧围绕建立法治财政和服务型财政工作重点,以转变职能、理财为民为核心,坚持职权法定、筒政放权、公开透明的原则,通过建立乡镇财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服务清单制度,进一步明确乡镇财政职责权限,理清乡镇财政与市场、社会以及基层政府之间的关系,构建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乡镇财政职能体系和流程优化、监督有力、科学有效的权责运行机制,为加快我镇财政职能转变、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五、建立建全了我镇财政“三个清单”制度
(一)建立建全了我镇“权力清单制度”。针对全镇乡镇财政实施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据财政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乡镇财政现有或上级财政部门门授权、下放及同级政府授权的行政权力事项。按照职权法定、简政放权、转变职能的要求,研究提出乡镇财政权力清单的具体意见,主要有下放、保留、取消、整合等处理方式。对清理后经县委县政府确认保留的乡镇财政权力事项,按照公开运行和便民高效的要求,减少内部运转环节,优化权力运行流程,规范行政裁量权,明确权力类型、名称、依据、行使主体等,编制并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图,使乡镇财政权力在规定的范围运行。
(二)建立建全了我镇“责任清单制度”。在建立乡镇财政权力清单的同时,按照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的要求,根据乡镇财政不同类别行政权力的职责定位和工作任务,逐一理清与乡镇财政行使、行政职权相对应的责任范围和具体工作事项,规范列明职责名称、实施依据、责任事项、追责情形、运行流程图和廉政风险点等,没有合法依据的,不列入乡镇财政权责范围。对适应乡镇财政职能转变和全面深化财政改革要求,乡镇财政职责需要重点加强和增加的,要研究提出调整意见,突出财政监督和服务。严格执行“法定职能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落实乡镇财政承担的法定职责和主体责任避免履职发生越位、缺位、错位行为。
(三)建立建全了我镇“服务清单制度。在建立乡镇财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基础上,根据乡镇财政的法定职能,按照强化公共财政服务的要求,以乡镇财政促进经济发展为目的,认具做好为服务对象所开展的具体服务事项。重点针对涉农补贴办理、企业服务办理、财政政策咨询和社会公共服务等财政为民服务类别,明确服务事项名称、服务依据、办事程序、办理时限、服务方式、监督投诉途径等,便于群众和企业办事。要创新乡镇财政为民服务方式,积极开设综合性服务窗口,大力推进网上办事,简化操作流程,减少办事环节,打造为民办事“零障碍、低成本、高效率”的服务形象。
目前,全镇财政“三个清单”制度工作已全部结束,共梳理财政权力、责任和服务事项11项,其中财政权力类8项、工作责任类18项、服务对象类的28项。使领导干部对本单位权力一目了然,为各部门依法行政奠定了基础。行政权力清单网上公开,即方便了群众办事,又是对政府部门的一种监督,规范了行政权力的运行。通过清理,各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进一步熟悉了本部门权力行使的依据、范围、时限和责任,对本部门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有了更加清晰的掌握,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解决了部分单位依法行政意识淡薄的问题。通过清理工作,发现并理顺了一批边界不清、交叉重叠的行政权力,避免权力行使中多头领导、上下脱节问题的发生,解决了一些职责划分不清的问题,打造了为民办事“零障碍、低成本、高效率”的服务形象。
泉阳镇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