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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阳镇财政所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方案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17-08-01 10:58:16

  为了进一步加强怍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和法纪观念,结合县财政系统培训班安排,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在财政所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意义:

  开展警示教育是对党员干部逬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有效方式,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力措拖。通过运用反面典型案例,对其所犯错误或犯罪原因、根源和危害进行剖析,对其人生轨迹进行分析,从而促使党员干部进行自我教育,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洁身自爱,防微杜渐.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在思想上筑起抵御违法犯罪的牢固防线。

  二、活动地点:

  临泉县检察院警示教育基地

  三、活动时间:

2016年4月22日下午半天

  四、参加人员:

镇财政所全体人员

  五、活动流程:

  1、下午3:00到所统一乘车前往县检察院;

  2、组织参观县检察院警示教育基地;

  3、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毁于小节的悔恨人生》;

  4、检察院领导宣讲职务犯罪的典型案例;

5、写好活动总结和反思。

  六、注意事项:

  1、下午3:00准时上车出发。

  2、活动过程要听从安排,发挥团队精神;

  3、活动中党员应佩戴党徽,时刻保持财政人形象

  5、每个人都要做好活动资料的收集工作;

6、返程后,请财政所所有人员回去对警示教育活动进行讨论学。

 

                             泉阳镇财政所

                              201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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