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是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改善农村发展环境,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我镇自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以来,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在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进程、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近期我镇对一事一议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镇基本情况
泉阳镇位于临泉南部,临艾河、谷河贯穿全境,临艾路、张滑路、张陈路等县乡公路在此交汇,距县城45km。镇域南濒淮宾镇,西与黄岗镇交界,东与方集乡接壤,北与安听镇毗邻。全镇土地总面积56.6平方公里。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泉阳镇党委、政府紧紧围绕县委“抢抓机遇、培育特色、能人带动、科学发展”的总体思路,结合泉阳实际,以转型跨越、富民兴镇为目标,坚持“项目建设强镇、设施农业富民、综合整治靓村、开发活商”的发展思路,马铃薯、葡萄、畜牧、瓜路、劳务、成为张新镇五大产业发展之柱,形势喜人。
二、至2015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开展情况
自2010年开始,我镇扎实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为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存在的问题、统筹城乡发展发挥出积极作用。至2012年在全镇10个行政村实施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累计实施项目3个,投入资金达791.82万元,村民自筹资金98.7万元,整合其它资金150万元,申请财政奖补543.12万元,累计14697人受益。通过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批复建设小型农田水利项目2个、村内道路建设项目14个、人畜饮水工程建设项目2个。共3871户,14697人受益。
近年来通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实施加强了基层政权建设,规范了农村民主管理,使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增强。在实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过程中,按照一事一议的基本原则,通过广泛征求村民意见,村委会提议、村民表决、村民选举领导小组、理财小组,理事小组,监督小组并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要求及时公布项目申报情况、群众筹资筹劳情况及建成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使村务和资金使用透明度增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广大干部群众的参与,使村民当家作主的意识增强,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得到有效保障。群众得到了实惠,思想观念发生了根本变化,从以前的要我干变为现在的我要干,争着干。二是构建了“政府引导、农民参与、企业运作、站所服务”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填补了村级公益事业程序机制的空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坚持民主决策,筹补结合,以村民民主决策、自愿出资出劳为基础,实行政府投入与农民出资出劳的有机结合。三是密切了干群关系。一事一议的过程,就是镇村领导班子服务于群众、为民谋利的过程,也是村民参与村政、了解干部的过程。镇村干部带头示范,以身作则,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党在基层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显著增强,党员干部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明显提高。四是促进了农村民主政治建设。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要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加强“一事一议”政策宣传引导,提高干部群众的发展意识。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农村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转变工作思路,努力改变工作作风,尽快转变工作方法,明确工作重点和中心,真正从等、靠、要的圈子中走出来,积极开展项目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
(二)明确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要明确镇村两级一事一议领导小组工作职能,由镇政府适当调整以资代劳标准,或同意由村民代表大会来议定以资代劳标准。引导各村加快制定《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把一事一议的议事规则写进去,对无正当理由不筹资筹劳的村民,按《村规民约》进行处理。编制全镇一事一议项目建设中长期规划,建立一事一议项目库,从项目库中筛选,做到优先立项、优先申报、优先建设,把有限的财政奖补资金用于建设群众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受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项目。完善一事一议工作奖惩机制,对议事规范、组织有力、筹资较多、工程优良的村给予村领导小组奖励,对组织实施不力的村,在全镇进行通报批评。
(三)是要坚持筹资筹劳“上限”原则。明确议事程序、议事范围和上限标准。坚持“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充分尊重群众的民主权利,让群众参与“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全过程。同时,认真组织科学测算“一事一议”方案,使方案切合实际,符合群众经济承受能力,做到量力而行,不花过头钱,不做过头事。
(四)是要发挥“一事一议”项目平台整合作用,不断吸收其他市场主体,逐步减少群众筹资。以一事一议群众筹资筹劳为平台,积极结合各类项目、政策,与创建生态镇、村相结合,在实际工作中把“一事一议”与环境连片整治、小城镇综合治理项目工作有机结合,切实解决了农村绿化美化中资金不足问题。与文明乡镇建设工作相结合,把“一事一议”贯穿于文化建设之中,如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乡镇文化站、农家书屋建设等。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相结合,由农民筹劳解决分支管道的开挖和埋设,由筹资和奖补资金建设一些附属设施。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近年各级部门对四化示范村、中心村和农村新社区进行了资金支持,把“一事一议”与新农村建设资金结合起来捆绑使用,建设一些切实可行的公益事业项目。与村级组织场所建设相结合,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与村级组织场所建设相结合,使村级组织场所由县财政投资改造,资显不足,变为整合一事一议项目与文化广场一同建设,促进了村级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多方面结合的有效措施,不断增强基层组织自我发展能力,逐步减少村级“一事一议”筹资,实现群众“零负担”。
(五)进一步加大一事一议项目资金监管制度。在现有资金使用情况公开制度基础上,重点公开项目内容、工程概况、施工期限、村民筹资、社会捐赠、部门帮扶及财政奖补以及工程支出情况,接受群众监督。按照“村民自愿、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合理限额”的原则,规范议事程序,明确议事范围,确定限额标准,细化管理措施,科学制定方案,详细做好预算,积极征求村民意见,做好村民自建工程与承包修建工程的统筹安排,防治项目建设成本越来越高。
(六)加大对参与项目建设的市场主体的引导和教育,加强思想教育,培养社会责任感,排除安全隐患、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实现当年立项、当年建设、当年投产、当年见效的项目建设目标。
泉阳镇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