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实施主体)
乙方: 村(居、社区)委会
为强化扶贫措施,推进扶贫进程,有效衔接扶贫到户,依据国家、省有关扶贫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结合我县买际,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自愿分红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签订如下协议。
1.甲方于 年 月按照 文件要求,获得财政支持项目 。
2、甲方在项目实施收到财政支持资金后,自愿按资金拨付颏6%、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按3%的额度向乙方分红;共计 万元,由 村(居、社区)委会管理使用,用于扶持本村(居、社区)贫困户发展,帮助其早日脱贫致富。
3.甲方于每年3月1曰前,将每年应上交的分红数额,交給村(居、社区)用于扶持贫困户发展。
4.乙方收到甲方分红后,向甲方出具有关手续,并及时入账作为村集体经济收入,专款专用。
5.乙方应及时将分红资金交贫困户,并登记造册,一式三份,交甲方一份,本单位及监督单位各保留一份。
6.乙方每年年底前应将扶持貧困对象资金使用情况.貧困户脱贫效果,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
7.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8.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各履行合同职责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盤督单位各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单位盖章) 法人: 联系电话:
乙方: (单位盖章) 法人: 联系电话:
监督单位: (公章) 法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