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农村的孩子,高中去了城市求学。我对城市有一种特殊的情感:我曾怀着无比憧憬的心情将它作为未来的希望;然而呆了许久又感到了轻微的厌恶,像中国传统文人一般期冀山水为自我精神的归依点。我厌恶城市里拔地而起、盛气凌人的高楼,总是灯红酒绿、夜夜笙歌的沉迷;我厌恶宽敞的马路上路人甲乙冷漠自傲的表情;我厌恶自己像城里人一样患上了焦躁不安的都市病。
人们总是急切地想要证明自己,却不知那会加剧自我精神的空虚与灵魂的寂寞。所以在理想与现实间,我总远望那场盛大的永恒,总想着回去,回到那个空灵本真的远方:那天夏日午后,天空虽不像影视剧里常出现的那般澄蓝,但却很空阔,叫人看了呼吸都顺畅了许多。外婆戴着竹帽拔草,我就悠闲地坐在小板凳上,什么话也不说,任凭温热的风吹过我的脸颊。我低头看着忙碌的蚂蚁,看着
张爱玲说:“因为懂得,所以慈悲。"走了十几年路,才知道每一种曰子都有它存在的理由,无论入世也好,出世也罢。我看到的城市的种种只是它现阶段的表现而已。城市实在浮躁,可浮躁的也许是我们的心。我们把真心丟到梦里,丢
现在想来,城市倒没有那么面目可憎了。城市只是现代高速社会的一个缩影,是现实的生存地。历史之河会缓慢地流淌下去,给它滋润和给养,不再让它那么锋芒毕露。我们民族精神的疆域,会开阔许多。这又是否意味着,我们追寻的远方可以经常到达呢?如果我能够,我就背着我太多的沉重,徒步行走,一路上嗅闻不知名的小花的芳香,掬一捧还那么清澈的池塘水,然后边走边轻哼着牧歌,把沉重一点点消耗。等到天黑,我便可以看到不远处那盏温情的灯火,愉悦地想着饭后奶奶给我讲神仙鬼怪的奇异故事,直到忘忧而睡着。拥有了一方心灵的栖息地,不再感到人生几度秋凉,而是选择笑着面对城市与乡村的交界处,勇敢地面对川流不息与空山幽谷。
正因为我们性子里的热爱,我们在这个时代就必定有所承担。可是,眼还是明净的、润泽的,它就看得到远方,我们就找得到那条通往远方的路。我们来去自如,因为,路,就在脚下。
名师点评:我们常常不满于现实,幻想着完美,其实,现实不可以回避,通往美好理想的道路存在于现实之中。《远方》以一个“去了城市求学”的“农村的孩子”的身份,叙说了对于城市观察、认识的变化,从中明确了怎样对待现实与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