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晚上,我和表弟在看“东方110”时,突然,他一下子站了起来,走进了他的房间。
我见他进了房间,便心想他回房间里干什么?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轻轻地走到他房间门前,推开了一条门缝,从门缝向里看,只见表弟穿着一件一直拖到脚面的黑衣服,坐在一张桌子旁。在桌子的正前方,有一张写了“法官”两个大字的纸牌,在他的对面,还有三张桌子,上面分别摆放着“原告”、“被告”和“律师”字样的纸牌。在这几张桌子上还分别放了一只小山羊、一只大灰狼和一头小鹿——都是玩具。突然,只听见表弟大喊一声:“大灰狼偷钱伤人案现在开庭。请原告小山羊上诉。”“昨天夜里,大灰狼进人我家,偷走了三万元,还咬伤了我的手,请法官为我主持公道。”表弟学着小山羊的声音,说了上面那段话。“你看见我偷了你的钱吗?我伤了你的手有证据吗?”表弟压低嗓子扮着大灰狼的样子,恶狠狠地说。“虽然我和小山羊没看清楚是不是你偷的钱,但是现场有你的脚印,小灰狼赔偿小山羊四万元人民币,并判有期徒刑十年,本案到此结束。”我见表弟“审”完了案,便笑着推开门说:“真有意思。”表弟听后马上大叫:“表哥,你真坏,偷看我当小法官……”
你瞧,我有这么一个爱学当小法官的表弟!有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