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大的社会背景下,如何保障村(居)集体组织基本运转,缓解村(居)组织财务困难,调动村(居)干部积极性,显得尤为迫切重要。
1、村级组织收入渠道少,资产资源增值空间有限。由于该镇大部分村没有村办集体工业,村经济主要来自农田发包收入,村集体经济显得十分脆弱。几乎没有集体有收益的资源,主要依赖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来发放村干部部分工资,依靠争取土地复垦资金来维持日常工作运转,部分村虽争取了土地复垦项目,但还存在着土地项目资金存在层层扒皮现象,最后真正到村到项目资金所剩无几。村级组织无钱办事的问题较突出。
2、公益项目要求配套多,村级负担难解决,于村级组织承担农村许多公益项目建设与管理职责,村部改造、道路、桥梁、河沟渠道、环境保洁、秸秆禁烧、项目维护等均需要各村自筹资金予以配套。目前农户基本没有出义务工,村集体公益项目只得花钱雇杂工,因农村青壮劳力长期在外打工,村里所雇老年杂工有出工不出力、工日单价
3、村组干部待遇偏低,队伍不稳。据调查,该镇在职村干部平均月报酬在1400元左右,一部分是通过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安排的,另一部分由村集体收入发放的,他们与在打人员相比,收入报酬有很大差距,心理上有落差。此外,村干部养老金保险由于起步迟、基数低。每年都有一些村干部因待遇低、工作量大,生活不如一般村民而主动要求辞职。另外,目前村干部职数偏少,一般配备5—7人;目前行政村区域范围大,即使少部分村配备了生产小组长(年报酬约3000元),由于待遇偏低,生产小组长队伍也极不稳定。据调查,还有部分村原自行选配的编外退职干部退职金负担也不少。
张新镇人民政府
2017年6月30日